1.延续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

2.新能源汽车再次迎来重磅政策支持

3.新能源汽车又一大市场启动

4.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延长两年;吉利沃尔沃合并具体计划正在商讨

5.解读新版“双积分”政策:多方位松绑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

6.云南为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推出16条政策措施

7.汽车企业发展新能源汽车有哪些政策环境

新能源汽车政策和新闻_新能源汽车政策2020年

两部门印发意见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创新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模式,支持农村地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介绍,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消费高速增长。我国已建成世界上数量最多、辐射面积最大、服务车辆最全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为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总体上看,我国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总保有量相对较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经济实用车型供给不足、销售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制约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使用。

对此,《意见》提出,加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加快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同时,推进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共享,加大充电网络建设运营支持力度,推广智能有序充电等新模式,提升充电基础设施运维服务体验。《意见》明确,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针对农村地区消费者特点,通过差异化策略优化配置,开发更多经济实用的车型,特别是新能源载货微面、微卡、轻卡等产品。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县乡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的推广应用,因地制宜提高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同时,提供多元化购买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村户籍居民在户籍所在地县域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消费券等支持。加大农村地区汽车消费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确定首付比例、贷款利率、还款期限。孟玮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切实抓好文件落实,推动有关方面结合实际促进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进一步健全充电基础设施网络,确保“有人建、有人管、能持续”,为新能源汽车在农村地区推广使用营造良好环境,更好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

延续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

易车原创·车坛神评 每月点评准时2号抵达,7月份汽车圈有哪些热点大事发生呢?

本月的主题比较多样,新能源车购置税明确将延续,对于购买新能源车的用户是个好消息,2035年将建成现代化高质量国家公路网,比亚迪将正式进军日本,未来更多热点也会在车坛神评栏目中进行展现。

继续免征新能源车购置税

7月29日,据央视《新闻联播》报道,常务会议召开,指出除个别地区外,限购地区要增加汽车指标数量、放宽购车资格限制。打通二手车流通堵点。延续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地方对绿色智能家电等予以适度补贴。

按照原计划规定,2022年底,新能源汽车免购置税政策会正式结束,购买新能源汽车将不再享有国家优惠政策。

据工信部相关统计显示,2016-2022年间,国家每年给予新能源汽车的补贴金额从8.6亿元增长至105.4亿元,总额已经超过300亿元,我国新能源汽车从2012年底的2万辆增长到了今年6月份的1100万辆。

回顾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免征政策,其最早于2014年开始实施,原计划2017年底到期,但后来历经几次延期,最近的一次是从2021年初到今年年底,而随着此次免征购置税再次延期,加上新能源车产品力的持续增强,市场已经从政策导向市场导向转变,加上新车下乡活动等多重因素叠加,有利于持续提升新能源汽车的市场渗透率,刺激市场快速发展,从长远来,有助我国加快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从一定层面有利于我国双碳目标的加速完成,对车企而言则有利于提升自己的销量,而对于潜在的个人消费者来说,也是实打实的现金优惠,大家都喜闻乐见。

现代化高质量公路网2035年建成

7月12日,《国家公路网规划》印发,明确提出到2035年,我国基本建成覆盖广泛、功能完备、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安全可靠的现代化高质量国家公路网,形成多中心网络化路网格局,实现国际省际互联互通、城市群间多路连通、城市群城际便捷畅通、地级城市高速畅达、县级节点全面覆盖、沿边沿海公路连续贯通。

《规划》提出了国家公路网到2035年的布局方案,总规模约46.1万公里。其中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总里程约16.2万公里,由7条首都放射线、11条北南纵线、18条东西横线,以及6条地区环线、12条都市圈环线、30条城市绕城环线、31条并行线、163条联络线组成,未来建设改造需求约5.8万公里,其中含扩容改造约3万公里。

普通国道网规划总里程约29.9万公里,由12条首都放射线、47条北南纵线、60条东西横线,以及182条联络线组成,未来建设改造需求约11万公里。

规划实施后,国家公路将依然保持“国家高速公路+普通国道”两个层次,普通国道提供普遍的、非收费的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国家高速公路提供高效、快捷的运输服务。

当然,在新四化风潮之下,如何更好地为智能化、电气化服务,带来更便捷的中长途出行体验,解决新能源车的痛点也需要成为高质量公路网建设考虑的方向,7月交通运输部召开的会议审议了《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等。会议指出,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完善的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网络,是提升公路基础设施服务能力、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题的重要举措,在续航、配套、充电效率都提升的形势下,未来开着电车说走就走,或也不再是一件难事。

无人驾驶出租车终于可以收费了

7月20日,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工作办公室宣布,正式开放国内首个无人化出行服务商业化试点,百度和小马智行成为首批获许企业,将在经开区核心区60平方公里范围内投入30辆主驾无人车辆,开展常态化收费服务。这标志着国内无人化出行服务从示范运营迈入商业化试点新阶段。

其实早在去年4月,北京市就已颁发首批乘用车道路测试牌照,开放自动驾驶乘用车场景测试。同年11月,开放全国首个自动驾驶出行服务商业化试点。今年4月,在国内首次开放主驾无安全员示范运营试点。截至目前,无人化道路测试累积里程超30万公里,自动驾驶出行服务商业化试点累积订单量超43万人次,测试运营状况良好。

此外,新实施的商业化试点修订版实施细则,新增了无人化出行服务商业化试点相关条款,量化了申请的核心指标,并综合考量无人化各阶段的交叉性与连续性,为企业申请开展商业化试点指明方向,进一步提升管理机制的规范性。

下一步,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将持续深化无人化技术验证迭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产业步入整车无人化阶段,最终实现民众出行服务体验的变革。

除北京外,其他城市也在开展相关试点工作,上海7月18日起在东海大桥实施自动驾驶测试专用道的管理措施,启用时社会车辆禁入。此外,上海在去年底也表示,将推动自动驾驶出租车开展试点运营,加大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法规政策供给,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开展规模化的示范应用和试运营的试点,允许达到条件的企业向服务对象收取一定费用。

就目前来讲,要想实现完全的无人驾驶不成熟,相比而言公交、物流在特定场景下更适合自动驾驶落地,而在L4级别的高级驾驶辅助之下,车辆能在固定区域内实现自动行驶,完全不需要驾驶员介入接管,因此我们也可以看到为何目前的无人驾驶测试都在固定区域。

随着无人驾驶出租车逐渐迈向商业化,开始有了收入(虽然短期内一定是“巨亏”),自动驾驶也向着下半场重运营的路线迈进,未来“真正的”无人驾驶也将离我们越来越近。

飞行汽车转正 各玩家加速布局

自今年上半年交通运输部等明确将飞行汽车写进规划纲要,将部署飞行汽车研发,突破飞行器与汽车融合、飞行与地面行驶自由切换等技术后,飞行汽车在国内的合法地位被确立,面对这一片巨大的蓝海,飞行汽车领域变得更加热闹,发展步伐空前提速,除了原有玩家之外,越来越多的新玩家正在逐渐上线。

相比其他家陆续“上线”,小鹏相对较快,7月25日小鹏汇天飞行汽车试制工厂落成,将主要承接飞行汽车在量产前的试制、工艺验证和性能试验的任务,同时也将支持其他项目前期的预研、机加和试验等工作,这代表着小鹏汇天飞行汽车在量产的道路准备上又进了一步,此前小鹏方面宣布计划在2024年实现飞行汽车的量产,并表示会将价格控制在100万元以内,

小鹏还在7月展示了飞行汽车陆空耦合操纵方式,以方向盘和手柄的组合对飞行汽车进行操作,耦合飞机与汽车操纵的各项功能,满足飞行和陆行两种方式的驾驶需求,以求解决空中和地面两种不同操作方式的需求。

除了小鹏外,广汽集团正在搭建研发飞行汽车的团队,广汽研究院已经在招聘相关人才,岗位包括飞行器地面调度系统开发工程师、飞行器测试工程师、飞行器架构设计责任工程师等,完成团队搭建后将开始陆续开始研发工作。

近乎同期,大众汽车集团(中国)展示了其首个电动垂直起降载人无人机 (eVTOL) 原型-V.MO,原型机改进后将在2023年夏完成进一步的试飞,拟可以运送四名乘客和行李,距离最远200公里。在未来量产投入商业用途后,V.MO预计将作为高端产品为客户提供接送服务。作为垂直出行项目的一部分,大众汽车集团(中国)将与国内相关部门合作以获得相关批准。

虽然说飞行汽车这个蛋糕相对诱人,发展潜力巨大,市场前景光明,但其实其并不能简单地同“飞行+汽车”画上等号,随着科技不断融合,飞行汽车未来想要满足普及,从基本面上说需要满足3点,安全,低价格,低噪音。

就安全性来说,单旋翼的直升机难以满足,如果旋翼损坏结果将不堪设想,其不仅不安全而且噪音极大,非常影响其应用落地和商用发展,同时技术成本的高额付出也转化为了昂贵的产品价格,这对于个人消费者是巨大的负担甚至于天价。

飞行汽车相比于普通汽车和飞机,对于道路及相关基础设施的依赖性更高,现有基础设置建设完全无法满足快速增长的需求,未来只有更多建设专用机场、通用机场,以及一些能源补充、紧急维修的站点,才能在一定程度上支撑起飞行汽车的应用。

而除了飞行汽车本身之外,空中秩序,交通法规、产业配套、商业模式、驾驶者门槛、安全问题、政策制定等都是大问题,就目前来说,飞行汽车想要普及仍然是一个长期而遥远,任重而道远的过程。

破产重组/寻找下家 几家欢喜几家愁?

7月,东风裕隆汽车根据重整程序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商的消息公开,从信息来看,今年4月29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东风裕隆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东风裕隆剩余资产包括土地、厂房等不动产、乘用车传统燃油和新能源生产资质,工厂具备12万辆年产能规模,对于需要成熟工厂和资质的公司有吸引力,但其70亿的负债恐怕会人望而却步,找到接盘侠恐怕并非易事。

据东风裕隆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招商项目还在进行中,具体不方便透露。东风裕隆将根据重整司法程序,重新招募车企作为投资人主要招募对象为汽车公司,按照重整要求需要车企进入,即便有其他产业的投资人愿意进来,也要拉一个车企作为主体。如果招募工作进展顺利的话,预计10月底完成重整,不顺利则会至2023年1月份。但如若招不到车企,或不保留车企资质,再进行公开招募。

实际上,这并非东风裕隆首次寻求投资人,有报道称,今年3月其管理人曾发布招商公告,而在去年11月传出裕隆集团可能会与富士康展开合作,富士康看中了东风裕隆的生产资质,然虽然同有台湾省元素,富士康及母公司鸿海集团最终并没有与<a class="hidden" href="" title="东风" data-keyType="MasterBrand" data-id="27" target="_b

新能源汽车再次迎来重磅政策支持

延续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

6月2日,据央视新闻报道,李强主持召开常务会议,研究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发展空间十分广阔。要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加强动力电池系统、新型底盘架构、智能驾驶体系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统筹国内国际资源开发利用,健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构建“车能路云”融合发展的产业生态,提升全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和绿色发展水平。要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

会议指出,新能源汽车是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方向,发展空间十分广阔。要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加强动力电池系统、新型底盘架构、智能驾驶体系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统筹国内国际资源开发利用,健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构建“车能路云”融合发展的产业生态,提升全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和绿色发展水平。

要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优化消费环境,更大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

这是今年以来高层第三次在重要会议上提出促进新能源汽车与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发展,特别是明确提出要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自2014年起,国家一直对新能源汽车实施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2022年9月,已经连续三次延续免购置税政策2023年12月31日,稳定了社会预期,提振了市场和消费信心,对推进我国交通能源转型、拉动消费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不排除2024年继续减免的可能性。

4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其中提到,要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加快推进充电桩、储能等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改造。

5月5日,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建设充电基础设施。要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创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模式,要引导企业下沉销售服务网络,满足不断增长的新能源汽车维护保养需求。

5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支持地方政府结合实际开展县乡公共充电网络规划,加快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鼓励地方出台农村地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专项支持政策,开展电动汽车与电网双向互动(V2G)、光储充协同控制等关键技术研究,建设光储充一体化充电基础设施;而且明确提出支持农村地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并给予消费券等支持。

结合最新举措,一系列密集利好政策的出台,从新能源汽车购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再到动力电池、地盘架构、智能驾驶体系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及完善回收利用体系,国家已经从产业生态、核心技术突破及高质量发展方面,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化的产业发展战略布局。

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势头向好,2022年新能源汽车销量688.7万辆,占全球61%的市场份额,中汽协预计2023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将突破900万辆。我国充电基础设施也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大功率充电桩加速落地,标准体系逐步完备,有序充电、车网互动等创新应用进入示范阶段,产业生态稳步形成。

可以预见,随着密集利好政策的实施,我国新能源汽车将持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也会继续提速,相关产业链及企业有望从中受益。

新能源汽车又一大市场启动

新能源汽车再次迎来重磅政策支持

5月1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这一意见的发布明确了对支持农村地区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具体安排。

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称,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市场空间广阔。要抓紧补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短板,加快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打消在农村地区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后顾之忧。“希望通过出台《意见》,进一步激发农村地区消费潜力,引导农村地区居民更多选择绿色出行,为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增添新的活力。”

国家层面之所以在这个时候出面支持农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问题主要是因为今年开始,新能源汽车“国补”退市,而今年第一季度的销量数据来看,新能源汽车销量的增速并没有达到此前业内预期的水平,为了进一步促进销量,进一步扩大新能源车的销售市场,完善充换电等基础设施是重要途径之一,而广大农村市场在此前的数据统计看来,可挖掘的销量空间还非常可观,所以在农村地区完善充换电等基础设施是打开销量的必经之路;

另外,这几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政策的执行使得新能源车的销量被带动累计超过400万辆,而这些卖出去的车辆更加迫切得需要在农村地区拥有方便、快速的补能系统。农村地区充换电系统的完善也是对这些新能源汽车下乡政策中卖出的车辆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数据统计显示,目前我国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区域较为集中。广东、浙江、江苏、上海、北京、湖北、山东、安徽、河南、福建TOP10地区建设的公共充电桩占比超七成。并且这些公共充电桩一般集中在城市,乡镇和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匮乏问题相当严重。

大部分县级市底下平均2-3个镇才能共享一个充电站,这对于在农村生活,或是逢年过节需要回老家探亲的新能源车用户来说,补能问题成为了最大困扰。

而新出台的《意见》从多个方面给出了支持措施。

运营环节,重点加大充电网络建设运营支持力度,利用地方专项债券等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开展配套的电网建设改造,增强农村电网支撑保障能力。对电网企业相关配电网建设放宽投资效率约束等;

维护方面,提升充电基础设施运维服务体验,包括提升设施可用率和故障处理能力,应对节假日返乡期间充电供需矛盾突出等问题;

购买使用方面,鼓励企业针对农村地区消费者特点,开发更多经济实用、适销对路的车型,特别是载货微面、微卡、轻卡等部分商用产品;

销售服务方面,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下沉销售服务网络,引导加快建设联合营业网点、建立配套售后服务体系等。

而这一系列的政策支持措施将会在未来三年内使得公共充电桩设备呈几何增长,由此带来的新能源车销量的增长也将相当可观。

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延长两年;吉利沃尔沃合并具体计划正在商讨

超7000万辆新能源汽车又一大市场启动

5月17日,发改委和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提出创新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模式,支持农村地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据测算,到2030年,中国农村地区汽车千人保有量将近160辆,总保有量超7000万辆,若能在农村地区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将迎来一个超级大的市场。

国家政策全面支持

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我国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总保有量相对较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经济实用车型供给不足、销售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制约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使用。”

围绕新能源汽车下乡的众多“短板”问题,今年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聚焦制约新能源汽车下乡的瓶颈问题,在创新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模式、支持农村地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强化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宣传服务管理等三个方面,列出了11项具体举措。通过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优化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环境,着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不断释放农村地区消费潜力,引导农村地区居民绿色出行,从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其中提到,丰富新能源汽车供应,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针对农村地区消费者特点,通过差异化策略优化配置,开发更多经济实用的车型,特别是新能源载货微面、微卡、轻卡等产品。与此同时,鼓励企业面向农村地区市场提供优质新能源二手车。

不久前召开的常务会议指出,农村新能源汽车市场空间广阔,要引导企业下沉销售服务网络,鼓励高职院校面向农村培养维保技术人员,满足不断增长的新能源汽车维修保养需求。要进一步优化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的政策,鼓励企业丰富新能源汽车供应,同时加强安全监管,促进农村新能源汽车市场健康发展。

这也是自2020年以来,工信部等多部委第四年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

从2020年下半年、2021年、2022年新能源汽车下乡车型消费看,销量同比分别增长80%、169%、87%,保持了较快的增长势头。在“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举行的三年内,带动新能源下乡车型累计销售410多万辆。

新能源车企蠢蠢欲动

《中国农村地区电动汽车出行研究》预计,到2030年,中国农村地区汽车千人保有量将近160辆,总保有量超7000万辆。未来如果能满足农村居民的机动化出行需求,将会撬动一个5000亿元规模的汽车市场。

面对这样的大市场,新能源汽车企业也使出浑身解数争夺这一蛋糕。

在《实施意见》发布后,奇瑞新能源率先推出“QQ冰淇淋下乡1000元/台补贴”的购车优惠政策。

广汽埃安也立马宣布,广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广东销售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就充换电站能源生态建设、汽车销售及相关增值服务开展合作。双方将全面发力新能源下乡,“慢充为主,快慢结合”,加快乡镇补电网络布局。具体采用三步走模式:第一步,采取共同投资模式,在广州共同建设充换电场站;第二步,通过先期项目合作,带动双方整体合作,并将该模式复制,向全国推广;第三步,深化合资合作,共同搭建高质量能源补给体系。

五菱更是甩出了超大优惠包,官宣“打响新能源汽车下乡第一枪”。将五菱宏光MINI家族至高直降1万3,全系车型售价为2.98万元起。

相信其他车企的优惠政策也会在近期陆续出台。

解读新版“双积分”政策:多方位松绑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

摘取每日重要新闻,

以科技视角、极客精神,挖掘重点,探索更多。

编辑丨AutoR智驾?智驾小郎君

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延长两年

今天召开常务会议,明确对汽车行业的扶持政策:一是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二是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支持京津冀等重点地区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三是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从5月1日至2023年底减按销售额0.5%征收增值税。

现在中央政府的政策已经明确,对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刺激作用很大,将本来今年今年7月有望取消的补贴直接延续了两年,现在需要地方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最直接的就是京沪等地增加购置指标。

吉利汽车CEO:正在研究吉利和沃尔沃合并的具体计划

吉利汽车CEO桂生悦在吉利汽车2019年业绩说明会上透露,关于吉利和沃尔沃合并的进展,目前正在研究合并的具体计划。计划一旦成型,吉利方面将及时对外公布。若合并成功,吉利汽车和沃尔沃汽车将成为真正的科技公司,吉利汽车想在自动驾驶上不仅实现突破而且要作为全球性引领企业,必须要通过合并才能达到。

华为计划大力推进自动驾驶技术开发?欲在2025年成国内行业龙头

消息人士透露,华为已设定了内部目标,欲在2025年成为中国首屈一指的自动驾驶汽车平台提供商。“华为对自动驾驶的态度变得非常激进。即便是自动驾驶汽车产业在今年面临着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但华为仍然要求我们为许多的测试进行准备,”一家华为的供应商透露。华为在自动驾驶汽车领域发力,将会与Alphabet旗下的Waymo、英特尔的Mobileye、特斯拉、苹果,以及中国网络搜索巨头百度展开更激烈的竞争。截至目前,华为对此报道未予置评。

疫情期间,FCA削减白领员工20%薪资

据外媒报道,受到新冠病毒疫情的影响,FCA于当地时间3月30日上午宣布,在今年4月至6月期间,公司受薪员工的工资将减少20%,该公司CEO?麦明凯(Mike?Manley)的薪资将减半。FCA集团执行理事会的另外19名成员,也都将降薪30%。针对白领员工延发的薪酬,预计将在明年3月15日之前补发。预计本次工资延发将影响到该公司全球范围内的大部分受薪员工。麦明凯表示,薪资缓发是为了避免出现永久性裁员的情况。他表示:“保护公司的财政健康是每一个人的责任,我自然要从自己做起,从FCA的领导层做起。”

恒大健康:到2022年将对电动汽车领域投资200亿元

3月31日消息,恒大举行2019年度业绩发布会。数据显示,恒大2019年实现合约销售额6011亿元,同比增长9%;核心利润408.2亿元,同比下降48%;资产负债率77.9%,同比增加4.2个百分点;净负债率159.3%,同比增加7.4个百分点;现金余额2287.7亿元,同比增长12%。会上,谈及恒大健康投资新能源汽车业务后持续亏损,恒大集团首席财务官潘大荣回应称,恒大健康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已累计投入了147亿元,主要用于企业收购。他表示,这种亏损是阶段性、暂时性。预计2021年和2022年,相关投资合计将达200亿元左右,“未来三到五年相信我们可以成为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新能源车企”。

福特与GE医疗将在未来100天内制造5万台呼吸机

据《汽车新闻》网站报道,当地时间3月30日,福特表示,它将与通用电气医疗合作,未来100天内在密歇根州生产5万台呼吸机,以帮助满足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恶化的需求。福特具体介绍称,预计在4月底前生产1500台呼吸机,5月底生产12000台,7月4日前生产50000台。

受疫情影响巴黎车展宣布取消

法国时间3月30日,巴黎车展主办方宣布,考虑到疫情的严重性和它对经济的冲击以及给汽车行业带来的影响,2020年的巴黎车展将不能如期举行。目前车展组织者正在对当前所有的可能性进行深入分析,初步替代方案已经启动,主要着眼于未来可持续的出行方式以及B2B需求。

天美汽车BE11将于今年第三季度上市

近日,由创维集团创始人黄宏生创立的新能源汽车品牌——天美汽车,正式发布旗下首款纯电动汽车BE11官图。该车定位为中型SUV,新车车长约为4700mm,轴距为2800mm。续航方面,其NEDC工况续航里程约为500km。据了解,新车将于今年第三季度上市销售。

贾跃亭破产重组正式开启投票,债委会呼吁全体债权人投赞成票

3月31日,据接近贾跃亭债务处理小组的人士透露,目前该案已经正式开启债权人投票流程,并已经通过邮寄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向全体债权人寄出投票卡,并将在未来3周左右完成投票流程。此外,据贾跃亭破产重组项目网站上显示,3月30日,债委会以信件的方式再次向全体债权人呼吁对破产重组方案投赞成票。

现代汽车和安波福联合组建的自动驾驶合资公司正式落地

日前,现代汽车和安波福联合组建的自动驾驶合资公司正式落地,双方各自持有50%股份,合资公司总价值约为40亿美元。目前,合资公司的名字暂未公布,业务重点在于推进L4、L5级自动驾驶技术的研发。2019年7月,现代汽车高调宣布了自动驾驶汽车计划,打算自2024年开始量产自动驾驶汽车。

车好多集团寻求数亿美元融资,新冠疫情影响车辆销售

据国外媒体报道,由软银“愿景基金”资助的中国汽车交易平台“车好多”拟融资数亿美元,目前正在评估多种融资方式。知情人士称,车好多正在考虑多种融资方式,包括股权融资,以及以资产为支撑的证券发售。此外,车好多在考虑寻求当地政府的支持。

4月起坐地铁不能外放电子设备声音、在列车内进食

4月1日起,《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施行,管理办法明确了影响运营秩序的7类约束性行为,包括地铁里不得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不得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不得在列车内进食等。同时,办法还明确禁止10类影响运营安全行为。该管理办法于2019年10月16日印发,自2020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丁绍斌出任东风乘用车公司总经理

3月31日,有媒体报道,东风乘用车公司举行干部任免会议,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副总裁丁绍斌出任东风乘用车公司总经理。对此新浪汽车致电东风乘用车公司,并得到了肯定答复。此外,兼任东风乘用车公司总经理不足两年时间的东风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张祖同调回集团,分管东风本田、神龙公司与东风鸿泰;东风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尤峥将接管东风乘用车、东风技术中心。公开资料显示,丁绍斌服务东风公司已有30年的时间,曾在东风股份、东风裕隆、神龙公司、东风有限等多个业务板块任职,在市场营销、战略规划、人力资源等领域经验丰富。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云南为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推出16条政策措施

2020年6月22日,工信部联合多部门发布《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简称《管理办法》),新政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我们来看一下新的修改政策有哪些主要变化?

明确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

《管理办法》明确了2020-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4%、16%、18%。2024年度及以后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另行公布。

对此,工信部表示,该积分比例是在统筹考虑行业正负积分基本平衡、满足第五阶段油耗标准和实现既定产业发展目标的基础,综合测算得出的。按照该比例要求,基本能够保障实现“到2025年乘用车新车平均燃料消耗量达到4.0升/百公里、新能源汽车产销占比达到汽车总量20%”的规划目标。

同续航里程?积分下降超一半

新旧政策纯电动车型积分计算方法对比

《管理办法》对《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积分计算方法》进行了修改,相同的纯电动汽车续航里程R,标准车型新能源汽车积分下降超过一半,计算方法同时增加了能量密度、电耗等技术标准要求,弱化了单车续航里程的影响。

来源:工信部

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标准补贴从2分降到了1.6分,省去了修改征求意见稿中繁琐复杂的认证过程。燃料电池汽车标准补贴直接降了一半,从0.16P(P为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修改为0.08P。

来源:央视新闻视频截图

对此,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张进华表示:“把单辆车分值适当降低,跟它的技术水平比如电耗和动力电池的先进水平挂钩,这样就优化了新能源汽车单车的赋值,有助于促进我们产业的技术进步。”

增加积分结转方式?减少正积分供给

乘用车企业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以依据本办法自由交易,并按照下列规定结转,结转有效期不超过三年:

(一)2019年度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以等额结转一年;

(二)2020年度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每结转一次,结转比例为50%;

(三)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仅核算传统能源乘用车)与达标值的比值不高于123%的,允许其当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结转,每结转一次,结转比例为50%。只生产或者进口新能源汽车的乘用车企业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按照50%的比例结转。”

乘用车企业的新能源汽车负积分,应当通过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抵偿归零。

对于积分交易市场,工信部表示,2017年9月发布《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出现了积分供大于求、积分价格偏低,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引导力度不够的情况,随着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强制考核纳入、油耗要求进一步加严,积分市场供大于求情况将显著改善,交易价格也将充分体现市场价值。

来源:央视新闻视频截图

对此,中国汽车研究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志新表示:“随着企业“双积分”合规成本的增加,积分价格也将有所提升,预计后续单分价格将超过2000元每分,对财政补贴退坡实现接力的作用,形成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内生动力对汽车。”

增加引导传统能源乘用车节能措施

《管理办法》对生产或供应低油耗车型的企业在核算新能源汽车积分达标值时给予核算优惠制度。工信部表示,考虑到随着油耗达标要求逐年加严,符合低油耗标准的车型技术难度和成本逐步增大的实际情况,2021至2023年将逐步提高低油耗车型核算优惠力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低油耗乘用车的生产量或者进口量分别按照其数量的0.5倍、0.3倍、0.2倍计算。

同时,《管理办法》增加了小规模企业油耗积分核算优惠措施。对核算年度生产量2000辆以下并且生产、研发和运营保持独立的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进口量2000辆以下的获境外乘用车生产企业授权的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放宽其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的达标要求:

(一)2016年度至2020年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较上一年度下降6%以上的,其达标值在《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规定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基础上放宽60%;下降3%以上不满6%的,其达标值放宽30%;

(二)2021年度至2023年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较上一年度下降达到4%以上的,其达标值在《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规定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基础上放宽60%;下降2%以上不满4%的,其达标值放宽30%;

关联企业认定范围变大

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正积分可以结转或者在关联企业间转让,相对于旧版政策,《管理办法》增加了“获境外乘用车生产企业授权的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与直接或者间接对该境外乘用车生产企业持股总和达到25%以上的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这一项认定。

来源:工信部

因疫情做出让步?留下调整空间

汽车产业上下游产业链长、涉及面广,受疫情影响较大,《管理办法》增加了两条有关条款: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可以根据汽车行业发展情况决定延长抵偿期限和调整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正积分结转比例。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可以根据汽车行业发展情况,决定乘用车企业使用2021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对2020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负积分进行抵偿。

对此,中国汽车研究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志新表示:“疫情主要对2019至2020年度积分管理产生影响,对2020年及以后积分办法修订案的实施影响不大,后续行业主管部门将根据疫情的实际影响进行针对性的调整。”?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张进华也表示,面对疫情影响,可以采取延期结转和延期负分抵消的措施,这样就不影响2021年和2022年企业的产品产业规划。

激发行业发展热情?促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协调发展

面对“双积分”政策,车企必须生产低油耗的车型和新能源汽车,否则就必须购买新能源汽车积分或者削减传统能源车辆产量。总的来看,双积分推动了车企发展新能源汽车的热情。2019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106万辆,连续五年位居世界首位,行业平均油耗实际值达到5.5L/百公里,较2016年下降10%以上,“双积分”政策有力促进了行业技术创新和新能源汽车生产推广,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

与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的方式不同,“双积分”政策的思路是通过建立积分交易机制,形成促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协调发展的市场化机制。专家指出,修改后的政策加严了“双积分”考核要求,增加了结转方式,减少了正积分供给,有利于平衡积分市场供需关系,将有效激发行业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活力。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汽车企业发展新能源汽车有哪些政策环境

[汽车之家?新闻]?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针对此前发布的《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进行批复,具体如下: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该《措施》表示,从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做优做强等三个方面,明确提出了进一步加快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16条政策措施。具体如下:

一、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

(一)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按照“车桩相适、适度超前”原则和“滇中成网、干线联动、点状布局”思路,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2021年底前,以滇中城市群和大理、丽江、西双版纳等重点热点旅游目的地州、市及高速公路为重点,全省新建各类充电桩20万枪,其中公共充电桩2.6万枪;滇中城市群主城区充电站密度不低于1.2站/平方公里,昆明市主城区不低于1.5站/平方公里;全省高速公路主干线服务区按照总功率不低于360千瓦的标准建设直流充电桩;全省所有5A级景区初步实现公共直流快速充电设施全覆盖,40%的4A级景区具备快速充电服务能力。(省能源局牵头;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云南电网公司、省能投集团、省交投集团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各州、市要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新基建”重点项目统筹推进;将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完善独立占地的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明确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中充电设施的建设比例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要求。(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三)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制定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国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依法依规重点支持2-3家有基础、有实力的企业统筹整合资源,加快推进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充电基础设施的安全性、一致性、可靠性,避免无序竞争,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云南电网公司、省能投集团、省交投集团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居民住宅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起,交付或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全部安装充电桩或预留接电安装条件,其中不低于10%的停车位要建成充电桩,作为新建住宅小区的规划和验收条件;2020年前已建成住宅小区自有停车位的业主申请安装充电设施的,物业管理机构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行新能源乘用车车电分离模式。积极引进实力较强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运营企业,率先在昆明等滇中城市群城市推行新能源乘用车车电分离模式,降低购买成本,创新服务业态。2021年底前实现昆明—丽江、昆明—西双版纳高速公路充换电一体化服务,逐步提升全省主要高速公路干线充换电服务水平,实现便捷出行。(各州、市人民政府,省能源局、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电网公司、省能投集团、省交投集团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构建省级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信息平台。依托目前各州、市人民政府及有关企业已有的新能源车桩平台数据,加快推进数据互联互通,优化全省“车、桩、网、电”一体化监测信息服务平台。将省内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APP程序融入“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提供便利化充电信息服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能源局、云南电网公司、省能投集团、省交投集团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降低新能源汽车使用成本。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在空闲道路规划停车位,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停放。2022年底前,政府或政府平台公司投资的停车场(点)对新能源汽车2小时内免收停车费,鼓励其他停车场(点)对新能源汽车停车给予优惠。全省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充电服务费每千瓦时不超过0.8元,规模化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应当逐步降低充电服务费。(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云南电网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省财政对2021年底前新建并投入运营、纳入省级平台的公共直流充电桩按照每千瓦300元进行补贴(换电站按照公共直流充电桩标准计算),公共交流充电桩按照每千瓦100元进行补贴。电网经营企业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充电基础设施产权分界点至公共电网的配套电网工程,不收取接网费用。(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能源局、云南电网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九)在公务用车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除不能满足特定要求外,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和更新的公务用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机关事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在公共领域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全省各地新增和更新的公共领域乘用车(含巡游出租、网约、租赁、驾培及考试等乘用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各州、市要加大巡游出租车电动化力度,鼓励提前报废燃油出租车,更换为新能源乘用车,有条件的州、市在2—3年内全部更换完毕。(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能投集团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引导个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提高公民环保意识,倡导绿色出行、绿色消费,降低个人购买和使用成本,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支持力度。在公务用车和公共领域,全省原则上2020年重点推广不少于1万辆、2021年重点推广不少于2.5万辆新能源乘用车。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指导各州、市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引导个人购买使用工作。各州、市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促进本州、市新能源汽车消费的具体措施。2020—2021年,省财政对各州、市按照新能源乘用车实际推广以及工作推进情况给予奖励。(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营造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氛围。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增强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和公共充电(换电)站辨识度,提高社会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提升城市绿色出行形象,引领汽车消费新时尚,营造使用新能源汽车良好氛围。(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做优做强

(十四)支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扩产促销。2021年底前,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首次年产销量达到5万辆的,按照销售额的0.5%给予一次性奖励;2022年底前,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首次年产销量达到10万辆的,按照销售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用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研发创新。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和生产企业所在州、市(含滇中新区)各承担50%。(有关州、市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推动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集聚发展。支持昆明等重点州、市规划建设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园,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动力电池企业,为重点整车企业及新能源汽车换电经营企业提供电池配套;同时积极支持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企业入园集聚发展。对入园重点项目实施最优惠用地支持,优先保障用地指标。(有关州、市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推动新能源汽车智能驾驶示范。鼓励并支持在景区、园区等相对封闭并具备道路通行条件的特定区域,探索建设新型智能驾乘服务模式示范项目。(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协调指导,并会同有关部门用好用足国家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延期2年、免征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有关支持政策。各地、有关部门要压实责任,确保已出台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消息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编译/汽车之家?周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经批准,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以市场主导和政府扶持相结合,建立长期稳定的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体系,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产学研用结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充电设施生产建设运营企业要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强商业模式创新和品牌建设,不断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保障产品安全和性能,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政府引导,市场竞争拉动。地方政府要相应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划,促进形成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和规范市场准入标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和充电运营服务。

双管齐下,公共服务带动。把公共服务领域用车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突破口,扩大公共机构采购新能源汽车的规模,通过示范使用增强社会信心,降低购买使用成本,引导个人消费,形成良性循环。

因地制宜,明确责任主体。地方政府承担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主体责任,要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快充电设施建设

(三)制定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完善充电设施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实施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领域,积极利用城市中现有的场地和设施,推进充电设施项目建设,完善充电设施布局。电网企业要做好相关电力基础网络建设和充电设施报装增容服务等工作。

(四)完善城市规划和相应标准。将充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规划,完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明确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的要求和比例。加快形成以使用者居住地、驻地停车位(基本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停车位、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辅助,以城市充电站、换电站为补充的,数量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的充电设施服务体系。研究在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充电设施,积极构建高速公路城际快充网络。

(五)完善充电设施用地政策。鼓励在现有停车场(位)等现有建设用地上设立他项权利建设充电设施。通过设立他项权利建设充电设施的,可保持现有建设用地已设立的土地使用权及用途不变。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建设用地新建充电站的,可采用协议方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政府供应独立新建的充电站用地,其用途按城市规划确定的用途管理,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应土地,可将建设要求列入供地条件,底价确定可考虑政府支持的要求。供应其他建设用地需配建充电设施的,可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供应条件,依法妥善处理充电设施使用土地的产权关系。严格充电站的规划布局和建设标准管理。严格充电站用地改变用途管理,确需改变用途的,应依法办理规划和用地手续。

(六)完善用电价格政策。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和充电服务费。2020年前,对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对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等非经营性分散充电桩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套电网改造成本纳入电网企业输配电价。

(七)推进充电设施关键技术攻关。依托国家科技计划加强对新型充电设施及装备技术、前瞻性技术的研发,对关键技术的检测认证方法、充电设施消防安全规范以及充电网络监控和运营安全等方面给予科技支撑。支持企业探索发展适应行业特征的充电模式,实现更安全、更方便的充电。

(八)鼓励公共单位加快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等单位新建或改造停车场,应当结合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计划,充分考虑职工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需要,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规划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配建充电桩。

(九)落实充电设施建设责任。地方政府要把充电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制定充电设施专项建设规划,在用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建设运营给予必要补贴。电网企业要配合政府做好充电设施建设规划。

三、积极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

(十)加快售后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整车租赁、电池租赁和回收等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要积极提高售后服务水平,加快品牌培育。地方政府可通过给予特许经营权等方式保护投资主体初期利益,商业场所可将充电费、服务费与停车收费相结合给予优惠,个人拥有的充电设施也可对外提供充电服务,地方政府负责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研究制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政策,探索利用基金、押金、强制回收等方式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建立健全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体系。

(十一)积极鼓励投融资创新。在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运营模式,在个人使用领域探索分时租赁、车辆共享、整车租赁以及按揭购买新能源汽车等模式,及时总结推广科学有效的做法。

(十二)发挥信息技术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现代信息技术在新能源汽车商业运营模式创新中的应用水平,鼓励互联网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和运营服务,加快智能电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带来更多便利和实惠。

四、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应用

(十三)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以及环卫、物流、机场通勤、公安巡逻等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制定机动车更新计划,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运营比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新增或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十四)推进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使用新能源汽车。2014—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扩大应用规模。企事业单位应积极采取租赁和完善充电设施等措施,鼓励本单位职工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发挥对社会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

(十五)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政策。对消费者购买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给予补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较大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较好的城市或企业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充电设施建设等方面。有关方面要抓紧研究确定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财政支持政策,争取于2014年底前向社会公布,及早稳定企业和市场预期。

(十六)改革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城市公交车行业是新能源汽车推广的优先领域,通过逐步减少对城市公交车燃油补贴和增加对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将补贴额度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目标完成情况相挂钩,形成鼓励新能源公交车应用、限制燃油公交车增长的机制,加快新能源公交车替代燃油公交车步伐,促进城市公交行业健康发展。

(十七)给予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研究完善节约能源和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并做好车船税减免工作。继续落实好汽车消费税政策,发挥税收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的作用。

(十八)多渠道筹集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资金。建立长期稳定的发展新能源汽车的资金来源,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检验测试和推广应用。

(十九)完善新能源汽车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基于商业可持续原则,建立适应新能源汽车行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创新金融产品,满足新能源汽车生产、经营、消费等各环节的融资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增加其支持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资金来源。

(二十)制定新能源汽车企业准入政策。研究出台公开透明、操作性强的新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准入条件,支持社会资本和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科研生产。

(二十一)建立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制度。制定实施基于汽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的积分交易和奖惩办法,在考核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时对新能源汽车给予优惠,鼓励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使用。

(二十二)实行差异化的新能源汽车交通管理政策。有关地区为缓解交通拥堵采取机动车限购、限行措施时,应当对新能源汽车给予优惠和便利。实行新能源汽车独立分类注册登记,便于新能源汽车的税收和保险分类管理。在机动车行驶证上标注新能源汽车类型,便于执法管理中有效识别区分。改进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通过号牌自动识别系统对新能源汽车的通行给予便利。

六、坚决破除地方保护

(二十三)统一标准和目录。各地区要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得自行制定、出台地方性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标准。各地区要执行国家统一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不得采取制定地方推广目录、对新能源汽车进行重复检测检验、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在本地设厂、要求整车企业采购本地生产的电池、电机等零部件等违规措施,阻碍外地生产的新能源汽车进入本地市场,以及限制或变相限制消费者购买外地及某一类新能源汽车。

(二十四)规范市场秩序。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监管,推进建设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坚决清理取消各地区不利于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的违规政策措施。

七、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监管

(二十五)加大科技攻关支持力度。通过国家科技计划,对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燃料电池、驱动系统、整车控制和信息系统、充电加注、试验检测等共性关键技术以及整车集成技术集中力量攻关,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二十六)组织实施产业技术创新工程。加快研究和开发适应市场需求、有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技术和产品,加大研发和检测能力投入,通过联合开发,加快突破重大关键技术,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能力,降低能源消耗,加快建立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二十七)完善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的责任主体是生产企业,生产企业要建立质量安全责任制,确保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行。支持建立行业性新能源汽车技术支撑平台,提高新能源汽车技术服务和测试检验水平。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抽检制度,通过市场抽样和性能检测,加强对产品的质量监管和一致性监管。研究建立车用动力电池准入管理制度。

八、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八)加强地方政府的组织推动作用。各有关地方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各职能部门参加的新能源汽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细化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形成多方合力。要加强指标考核,建立以实际运营车辆和便利使用环境为主要指标的考核体系,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十九)加强部门间的统筹协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要及时协调解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的重大问题,部门间要加强协同配合,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强对各地区的督促考核,定期在媒体公开各地区任务完成情况。财政奖励资金要与推广目标完成情况、基础设施网络配套及社会使用环境建设等挂钩,建立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退出机制。要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在全国组织推广交流活动,促进各地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提高。

(三十)加强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能源汽车对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的重大作用,组织业内专家解读新能源汽车的综合成本优势。要通过媒体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同时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弄虚作假等行为给予曝光,形成有利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的氛围。